当前位置: 首页 > 涉外法律 > 外商投资 >

房子动迁标准的赔偿是怎么样的? 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?

2023-05-22 15:34:08 来源:法律专家网

房子动迁标准的赔偿是怎么样的?

房子动迁标准的赔偿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、临时的安置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等一系列损失作出相关补偿。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。

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?

一、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,对于同住人的界定: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,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,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,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。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,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,他处房屋的质仅限于福利质取得的房屋。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: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。一般而言,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,可认定为帮助质,除另有约定外,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。因此,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,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。二是返城知青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。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,除双方有协议外,一般情况下知青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。三是外来人员、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。根据有关规定,具有本市常住户口,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,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,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;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,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,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;或房屋拆迁时,因在服兵役、读大学、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,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房屋的,均可视为同住人。

二、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

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,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,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:一是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(以户为单位)签订的《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》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,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,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;二是在《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》中无相关条款,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“两定表”(即核定人员表、核定面积表)中有相关记载的,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,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,确定安置补偿人员;三是当《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》及“两定表”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,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,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。

三、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

首先,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,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,一般应予以遵从。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:一是一人一份,均等分割。这样做,一方面考虑到等、公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,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,原则上也应均分割;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。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,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,需要给予特殊保护,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,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。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,可以适当多分,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。此外,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,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,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。

四、区分房屋质作出不同处理

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,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,此时应区分房屋质,分别确立调解原则: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,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,对于居住补偿部分,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;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,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,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;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,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。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,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,实际居住人的安置,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。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,所得到的货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。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,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。

标签: 房子动迁标准 房子动迁标准的赔偿
最近更新
15037178970
婚姻法
档案丢了怎么办?档案一般放在当地什么地方?
对违法票据保证罪的特征是什么?对违法票据保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?
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吗?
征地的实施程序有哪些?如何办理征地补偿登记?
汽车保险的责任范围有哪些?汽车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?
劳动仲裁属于民事案件吗?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何走?
绩效与绩效管理的内涵是什么?如何改进国有控股公司员工绩效管理?
单方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?如何起诉离婚最快?起诉离婚财产是怎样分的?
法院裁决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?拍卖房子不够还贷款会怎么办?
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原则有哪些?哪些人不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?
知识纠纷
1 父母坐牢影响几代人?父亲因犯罪而受到坐牢的刑罚会影响子女吗?
2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?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残疾证?
3 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行政监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?事后验收包括哪些内容?
4 车辆保全会通知车主吗?法院最多保全车子多久?
5 宅基地继承如何规定的?宅基地继承需要交税吗?
6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衡量标准有几种?怎样衡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?
7 违法所得是追缴还是收缴?违法所得怎么处罚?
8 著作权有优先权原则吗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?
公司法
做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?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才能知道结果?
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几个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?
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有哪些内容?劳动法年假规定的内容有哪些?
我国法律关于收养孤儿是怎么规定的?针对收养孤儿有哪些特定条件?
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内容是什么?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什么?
土地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?土地合同纠纷起诉费多少钱?
迟延履行指的是什么?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?
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?合同质量条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?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哪些人?
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?为什么会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?
工做工伤鉴定去哪个部门哪个工作单位 工伤鉴定后的赔偿会包括哪些?
合同法
保险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?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?

2023-05-22

打印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?打印遗嘱形式有哪些?什么是打印遗嘱?

2023-05-22

关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评估是怎样计算的?如何理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?

2023-05-22

实践中对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女有几种意见?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女?

2023-05-19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的内容是什么?重大经营活动法律事务包括什么?

2023-05-18

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?子女抚养权会以母亲为主吗?离婚小孩抚养权会尊重子女的意愿吗?

2023-05-18

劳动纠纷
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内容是什么呢?偷税漏税的数额多少会被判刑呢?
劳动争议有什么特征?劳动争议区别于普通民事争议的特点是什么?
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?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?
怎么判断一个工伤律师专不专业?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填写?
新交通规则包括哪几种?禁止考驾照的情形都有哪些?
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同案不同判是什么?

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-2023   备案号:京ICP备2023000331号-31  联系邮箱:434 922 62 @qq.com